為落實集團公司《電動三輪車管理規定》,規范電動三輪車安全使用,提升使用人員安全操作技能,集團公司安委辦于9月18日至19日組織了電動三輪車使用人安全培訓,并于10月11日對85名安全知識考試及格的使用人,分兩批次進行了試駕考核。
試駕考核現場,安委辦副主任陳英華親自指揮,嚴肅強調了考核紀律,明確了車輛檢查、安全裝備佩戴、平穩啟車、速度控制、轉向與彎道行駛、倒車操作、坡道駕駛等16項考核內容。經電動三輪車使用人推薦,確定擁有多年駕駛經驗的儲運部副總經理甘印同和海明工匠崔文生為試駕考官,在兩位考官的嚴格考核下,現場參與試駕的人員嚴肅認真,按照程序一絲不茍操作,有83名當場順利通過考核,另外2名在兩位考官的耐心指導下亦全部通過考核。85名電動三輪車使用人在眾人的注目下通過現場試駕考核,進一步增強了電動三輪車安全使用意識,提升了安全操作技能。
安委辦人員在全程進行服務的同時,對每位參加試駕考核的電動三輪車使用人進行了安全叮囑,并提示大家考核通過只是具備使用車輛的基本前提,在持證駕駛過程中被發現2次違規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將取消其使用資格,收回培訓考核合格證。全體電動三輪車使用人一致表示,將嚴格遵守安全規定,做到專注謹慎駕駛,以踐行海明人精神的行動守住崗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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